教学〔2026〕2 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将做好全省 2026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就业工作开篇布局
1.分时段压茬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深入实施 “2026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容提质行动”,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就业市场需求分析会商机制,在稳岗拓岗、拓展基层就业空间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出台更多精准有效、可落地的增量政策。各高校要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优化毕业学年教学计划与考试安排,为毕业生求职、签约、入职等环节预留充足时间。按照金秋启航(9-12 月)、寒假蓄力(2026 年 1-2 月)、春季攻坚(3-4 月)、夏季冲刺(5-6 月)、离校加力(7-8 月)五个阶段,明确促就业工作量化目标,针对毕业生升学、入伍、就业、创业等不同需求分类施策,做深做实个性化咨询指导服务,及时转段调整工作重心,压茬推进各阶段任务,力争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全面落地、取得扎实成效。
2.夯实组织保障基础。各高校要深入落实 “一把手” 工程,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年度促就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与进度安排,推动就业工作关口前移,实现就业工作与人才培养、专业结构优化、招生计划调整等一体谋划、整体推进。严格落实就业工作 “机构、人员、场地、经费” 四到位要求,合理配备院(系)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工作需要,将宣讲招聘、访企拓岗、队伍培训、困难帮扶、赛事实践活动、就业指导与咨询、创业实践与孵化、监测核查与跟踪调查等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并给予足额保障。
3.用足用好促就业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出台促就业相关政策,细化配套保障举措,推动完善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统筹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高校要深入开展 “就业政策宣传月” 等活动,创新宣讲形式,通过 “进校园、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 等方式,全面解读国家和地方促就业政策,帮助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引导毕业生主动把握政策机遇,及早就业、顺利就业。
二、聚力开拓就业岗位渠道
4.拓宽城乡基层就业空间。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大力挖掘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区服务、银发经济等领域基层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优化实施 “特岗计划”“优师计划”,扎实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持续组织实施好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万名大学生助企服务” 等基层服务项目和专项计划。各高校要加大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等岗位开发力度,丰富基层就业岗位供给,为毕业生提供多元化的基层就业选择。
5.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稳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招聘(录)高校毕业生规模,推动国有企业校招占总招聘规模比例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升。有序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合理确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计划。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作,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吸纳对象,加大校园征兵宣传,配合兵役机关做好义务兵征集和直招军官、军士等工作,落实大学生征兵学费补偿代偿、升学等优惠政策。
6.实施 “访企拓岗提质增效行动”。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开展 “访地、访园、访行、访企” 拓岗,健全 “走访 — 对接 — 落地 — 跟踪” 全链条工作机制,重点关注有效拓岗和实际岗位落实情况,切实提升岗位利用率。近两年新办高校、就业状况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要严格落实 “两个 100” 和 “不少于 10 家” 要求,千方百计挖潜更多岗位资源。要充分调动高校全员力量,用好校友资源优势,推动二级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密切联系合作企业,对接地方政府、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及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校地、校企合作机制,扩大招聘单位库和岗位资源库;深化政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健全 “实习 + 就业” 模式,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与就业有效衔接。积极申报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推动校企协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鼓励条件成熟的高校探索拓展毕业生到国际组织任职、国内龙头企业海外项目的就业渠道。实施就业向西、向北计划,拓展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区等人才短缺地区就业岗位。
7.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持续实施 “百万岗位护航计划”,打造 “豫荐未来・青春启航” 招聘活动品牌,面向广大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对接。着力构建联通内外、纵横交错、区域和行业双轮驱动的网格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市场。省级常设市场全年组织不少于 50 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省级分市场牵头高校在春招季、秋招季协同区域(行业)高校至少举办 1 场线下大型招聘活动。各高校要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招聘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327 号),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实施精准招聘,同步开展政策咨询、行业分析、就业指导、简历问诊、面试辅导等服务。鼓励区域内同层次高校联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集中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强化 “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审核” 的主体责任。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智慧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省、校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主动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指南和岗位资源。
8.加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为牵引,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内生动力,推动创新成果落地转化。设立 “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组建全省高校大学生创业联盟,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专利库、导师库,鼓励有行业背景和专业特长的天使投资人、法人机构及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社会力量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为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创业指导、资源对接及成果转化等全周期服务。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汇聚 “政 — 校 — 行 — 企” 创业资源,推进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践模拟,组织大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积极参加创业培训,激发高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提升创业项目资源对接、指导和服务水平,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提升就业指导育人水平
9.加强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成立河南省高校生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省级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指南,丰富大学生 “云” 就业创业数字课程资源库,推广一批示范课程和精品教材。实施全省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引领计划,鼓励高校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和就业指导专兼职教师参加国家及省级专题培训,实现队伍培训全覆盖。研究就业创业指导专业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将就业创业指导列入职称专业设置范围,按照条件和比例为申报就业创业专业职称的人员分配 1-2 个高级职称名额,畅通就业指导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各高校要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学时学分保障。要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建设,专兼职任课教师配备要满足全体在校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用好《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互联网 + 就业指导” 公益直播课等资源,常态化开展集体教研备课,着力提升课程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水平。要支持教师围绕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分析、就业形势研判、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等系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优化政策体系和提升就业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10.实施就业实践能力提升行动。遴选支持智慧就业指导实践教学场地试点院校,构建融合理论教学、实践训练与个性指导的就业育人体系。各高校要明确毕业生就业实践学分要求,加强学生在专业认知、自我探索、生涯规划、简历撰写、面试辅导等关键环节的实践指导。深入实施 “双千” 计划,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人才需求稳步增加建设方向,建立 “微专业” 定期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实用型、复合型与紧缺型人才培养。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业和求职意向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加大就业容量较大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专项培训,带动毕业生结合所学专业熟练掌握相关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切实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11.办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建立 “片区联动 + 观察员指导” 工作机制,推动区域内高校 “大手拉小手”,实现资源共享、互助共进。各高校围绕大赛主体赛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大赛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环节有机融合,将赛事内容纳入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把校园招聘活动作为大赛的重要平台,积极邀请用人单位深度参与赛事评选、生涯指导、岗位推荐等各个环节,促进大赛成果转化为就业实效。积极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行业调研与专业实践,结合所学专业深入了解行业趋势与岗位需求,不断丰富实践经历、提升综合能力。
四、加强困难群体精准帮扶
12.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各高校要精准摸排困难群体毕业生情况,严格落实 “一人一档”“一人一策”“3 个 3” 要求,建立健全帮扶工作台账。完善校院全员联动帮扶机制,落实每个困难群体毕业生都由一名党政干部或导师负责结对援助,优先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和实习机会,结合专业所学和求职意愿精准推荐 3-5 个岗位资源,确保困难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本校平均水平,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孤儿毕业生顺利就业。扎实推进 “宏志助航计划”,加强培训基地特色化课程建设,健全师资队伍选派、培养机制,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困难群体就业竞争力。
13.深入开展 “家校地” 协同帮扶行动。健全学校、家庭、地方协同帮扶机制和残疾人、孤儿家庭等困难毕业生兜底就业帮扶保障机制,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及时疏导求职焦虑情绪。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地方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通过引导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实习见习、技能培训和救济帮扶等帮助落实去向。
五、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14.加强就业进展动态监测。各高校要深入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健全 “日、周、月” 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更新就业数据,实现去向落实一人、登记一人。加强就业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纪律及法律意识培训,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要严格执行 “四不准”“三不得” 规定,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予以公开,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15.加强就业数据核查。健全 “学校自查、校际互查、省级核查、第三方核查” 四级就业监测数据核查机制,综合运用数据比对、专项抽查等方式复核,对数据更新不及时、就业进展异常、问题单位集中、投诉举报扎堆等重点核查。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毕业生本人确认作为数据核验的主要抓手,全力推动毕业生离校时全部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通过院系交叉互查、电话核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毕业生去向信息。要畅通咨询与投诉渠道,将就业服务电话和邮箱公布在就业信息网显著位置,及时回应毕业生关切,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16.构建数据驱动的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深入推进省级和试点高校人才供需适配机制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破除唯毕业去向落实率单一评价,健全以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指导服务成效为主的就业综合评价体系,分级分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以及领导班子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就业与专业联动机制,就业与招生计划调整机制,落实 “红黄牌” 提示制度,开展好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及时调整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将市场需求和岗位要求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岗位适配能力。
六、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17.加强就业宣传引导。各高校要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及我省促就业系列政策举措。邀请企业家、优秀校友、职规赛获奖选手等进课堂、进班级开展宣讲,通过朋辈教育讲好身边就业故事,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职业观与就业观,鼓励高校毕业生发挥所学所长到平台经济和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联合省内主流媒体,挖掘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全省高校促就业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18.强化就业安全保障。各高校要切实扛牢校园招聘活动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加强招聘场地、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敏感舆情。严格落实校园招聘 “三严禁” 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岗位信息、招聘海报、宣讲 PPT 和宣传视频内容审验,对存在就业歧视、虚假招聘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 “黑名单”,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有效防范招聘欺诈行为。要加强就业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数据的妥善转递,不得未经审批向外发布或提供相关数据。要加强就业安全、法治和诚信教育,强化就业侵权典型案例剖析讲解,加大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 “招转培”“培训贷”、滥用试用期、就业歧视、售卖虚假协议等各类侵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坚持 “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指导服务与人文关怀,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高校结合本通知精神,对本校 2026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部署,相关部署文件请于 1 月 16 日前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新生
联系电话:0371-65795552
电子信箱:jyb@jyt.henan.gov.cn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 年 1 月 4 日